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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用自己的肖像注册商标


近日,东阳市民杨某到东阳市公证处咨询,称其想以本人肖像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商标代理机构推荐其前往公证处申办公证。杨某问能否以本人肖像注册商标,如果可以注册又该申办什么事项的公证。

公证员向杨某解释,生活中有不少商标是以人的头像作为商标注册的,比如知名的“老干妈”“王守义”等,这些商标具有很强的辨别性和认可度,但不是所有的肖像都可以用来注册商标,如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肖像就不可以。

根据《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公证员说,一般情况下,以本人肖像申请注册商标的,商标代理机构会推荐申请人前往公证机构申办声明书公证,该公证只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声明书范本前往公证处办理即可。

同时,公证员提醒杨某,如使用非本人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需得到该肖像本人许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最近发布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中载明,未经许可将他人肖像申请注册商标,给他人肖像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系争商标行为,应当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撤销。

杨某对公证员的耐心解释表示感谢,随后提交了办理该声明书公证所需资料。公证员及时给杨某办理了该项公证并交付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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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金华新闻网1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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