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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任由商标代理机构野蛮生长


据中工网消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收到相关投诉,个别商标代理机构侵害委托人合法利益,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2月27日,工商总局商标局进一步梳理、汇总了8类代理机构涉嫌违法行为,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国共有26635家商标代理机构在商标局备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据统计,近五年来,每年全国商标注册申请量的95%以上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代理提交。商标代理行业在商标注册、预警维权、法律咨询等方面为我国企业提供了专业细致的服务,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商标代理机构数量的迅速增加标志着商标代理行业的蓬勃发展,但随着市场份额的逐渐饱和,竞争的日趋激烈,由于高素质商标代理人才严重短缺,代理行业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主要表现为:商标代理人员素质整体下降,部分代理人缺乏基本职业道德;行业恶性竞争突出,商标代理市场秩序较为混乱;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屡有发生,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商标代理人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或者炒作有不良影响商标案件时有发生等。特别是部分代理机构知法犯法,为了牟利不惜欺骗委托人、损害委托人利益,超范围代理、虚假代理、欺诈代理、“皮包”代理和异地代理的违法违规行为禁而不绝,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法行为屡屡见诸报端,给委托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给行业造成极为恶劣的负面影响,严重扰乱了商标代理行业市场秩序。

完善法律制度,遏制商标代理机构野蛮生长。加快立法进程,国家层面应建立具有法律效力和拘束力的《商标代理行业职业道德规范》,明确细化违反诚信代理的具体情形,为监督管理提供明确清晰的法律依据。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监管,提高准入门槛,定期组织商标代理人学习《商标法》《职业道德规范》等,进行专业及职业道德培训,增强代理机构责任人和代理人的法律意识,提高商标代理人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建立商标代理机构和人员执业信用档案,实行商标代理信用警示制度,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对违背信用原则的企业予以惩戒,规范代理行为,促进行业自律和商标代理业良性发展。强化专项治理,深挖案源,严厉查处扰乱代理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案件曝光,对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建议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停止受理其办理的商标代理业务,将失信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纳入“黑名单”,实施“市场禁入”,并依法严肃处理,有效打击、震慑、预防商标代理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商标代理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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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法制晚报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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