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赶紧带钱来厂里,再不拿钱,我就要被送到‘七里桥’(原亳州市看守所所在地)了……” 5月4日上午9点,在安徽省亳州市一家白酒公司厂区内,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听完法院执行人员宣读的拘留和罚款决定后慌了神,焦急地给妻子打电话要钱。
张某某是一名有着四年“赖龄”的老赖。其因仿冒销售古井商标产品,被判赔偿古井公司6万多元,但他一直拖着不给。这次见法院“动真格”,他再也不淡定了。半个小时后,张某某的妻子来到执行现场,代为履行了法律义务并缴纳了罚款。
“我知道自己错了,今后一定牢记教训,合法经营,不再造假售假。”张某某悔恨地说。鉴于张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全部履行义务,法院提前对其解除了拘留措施。
这是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侵害商标权案件雷霆行动中的一幕。据介绍,该院全面梳理近年来商标侵权执行案件,共排查出62件,决定分批执行。当日,该院40名执行干警、12辆警车直奔中国名酒产地亳州市古井镇,按照执行方案分赴各执行现场,首批对15名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执行。
10点半,执行人员来到了亳州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后,电话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蒋某表示,该公司已经转包,现在没有时间来处理此事。执行人员在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决定强行进入该公司仓库。
“你们摄录设备要拍摄全景,不留死角,防止引发纠纷。扣押物品要逐一登记造册,扣押清单、交接手续要核对清楚。”执行干警的单兵系统里,不时传来亳州中院院长李玉科在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时调度的指示。
“收到,明白。”执行干警依法扣押了相当价值的成品酒,交由保管仓储公司保管。很快,该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了赔付义务并缴纳罚款共9万多元。法院遂依法解除扣押措施。
“俺很冤,俺就卖了几瓶假酒,工商局都罚过俺一万多了,你们法院咋又判俺,找俺要钱?”另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张某对执行法官哭诉。
“你卖假酒,既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也侵害了被仿冒商标所有者的权益,理应给予民事赔偿。法院审理你的案子,你又拒收法律文书,不积极应诉。今天的结果是你自己造成的。”执行法官当场予以法律释明。经过法官的教育,张某想通了,立即赔付了1万多元。
集中执行首战告捷。当日,亳州中院共执结9件侵害商标权案件,到位金额46万余元,罚款2万元,拘留3人,提前解除拘留措施2人。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4月3日起,安徽法院集中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亳州两级法院瞄准“八个一批”主攻任务,部署开展“凌晨行动”、“零点行动”、涉民生案件等专项攻坚,截至目前执结案件431件,执结标的额1300余万元。李玉科说,下一步,亳州中院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连续猛击,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