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印发《开展打击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行为“净化”专项行动方案》,自6月至10月开展专项行动,整顿规范商标使用管理秩序,有效防范和消除商标使用行为可能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净化市场竞争环境。
根据《方案》安排,专项行动分为线索排查、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收尾四个阶段。为确保行动效果,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从商标数据库中检索汇总2017年以来申请的、在审查中援引《商标法》第十条禁用条款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清单,整理形成专项行动排查清单。各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排查清单,视具体情况安排由本级办理或将案件线索转至涉案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办理。
《方案》指出,将《商标法》第十条禁用标志作为商标使用的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容易成为舆情热点焦点问题。各地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年度商标监管的重点工作,深入学习《商标法》关于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各项规定,对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商标使用违法行为要及时处置。对有意见分歧的案件,应及时与商标局沟通,确保案件查处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