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工商局印发《关于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在今年部署开展的专项行动中,要将包括“傍名牌”在内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其他商标侵权行为、虚假宣传和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等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各地要结合实际,重点梳理网络交易平台,及时发现上下游涉嫌违法的生产经营者,并将其移交属地监管部门处理。对于情况属实的,属地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发现涉嫌重大违法线索的,各地要加强协同监管,对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全链条调查处理。
《通知》指出,要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多渠道搜集违法线索,及时受理商标权利人及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对于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移交的涉嫌违法广告线索,要及时依法查办。如发现涉及外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违法线索,要及时移送。网络交易平台(网站)经营者要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网络交易平台(网站),要依法从严查处。
目前,四川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11个成员单位正联合开展“四川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对网络市场进行全流程、全链条精准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