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茅台集团是否应该获得国酒茅台商标一直争议不断。本文认为,贵州茅台集团不应该获得该商标。
商标是一种商业标志,商人之所以申请商标,直接目的是为了把自己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与他人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分开,最终目的是通过提供优质商品或服务而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商标是由一些文字或者图形或者两者的结合构成,而这些文字或者图形本身具有一定的固定含义。在选择商标的时候,之所以选择某一个(些)文字或者图形往往是因为看中了其本身的含义。比如,快递业喜欢选择体现其作为一种快速通道的字、词、图画为自己的商标,饮食业喜欢选择体现美食美味的字、词、图画作为自己的商标,IT业喜欢选择跟光和电有关的字、词、图画作为自己的商标。这些都是因为看中了这些字、词、图画本身的含义。
同时,也有一些字、词、图画因为本身的含义并不适合作为商标。所以,《商标法》规定了若干种不能使用或者不能注册的标志类型。这些类型中有的关系国家的尊严,有的关系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相互尊重,有的关系社会公德,如果被选择作为商标使用则可能引发一定的问题。比如,如果国旗被作为商标使用,不但跟国家尊严有关,而且可能会让消费者认为使用该商标商品的质量是由国家信用作为保障的。商标局作为政府审查、批准注册商标的机关,其审批的注册商标不能让消费者认为使用该商标的人与国家信用之间有关系,否则可能构成市场中的不公平竞争。
何为国酒?“国酒”字样让人感觉与政府有关,受到国家认可,在国际同类产品中可以代表国家的酒。国酒茅台一出世,是不是说明只有茅台才是国酒,才能在国际舞台上代表国家,其他的酒都不能代表我国的酿酒水平?政府机关本应创造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平等的竞争。但是,国酒茅台商标可能成为企业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工具。因为国酒茅台商标会使消费者产生该酒是国家支持的,国家为其质量、口味进行保证的错觉。那么,其他的酒厂怎么能够跟茅台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呢?如果获得此商标之后,贵州茅台集团在市场中的地位可能因为“国酒”字样而变得难以超越。这也是为什么贵州茅台集团迫切地想得到这个商标,而其他酒厂又不想让它得到的主要原因了。
不谈贵州茅台集团曾经在我国的酒行业发展中的历史地位,今天在市场上它和其他酒厂是一种平等的竞争关系,贵州茅台集团不应该因为拥有茅台这个历史悠久的品牌而得到任何特殊的照顾,商标的授予不应该制造地位差异,造成不公平的竞争。
一旦此例一出,更多的企业会纷纷作效仿申请国某商标,比如:国烟、国盐、国鸭、鸡、国车、国船、国茶、国笔等等。不给这些申请国字样的企业,凭什么可以给茅台?如果给这些企业,那将成为稀有字符的争夺战,背地里可能是权力寻租,表面上就是市场平等竞争被干预。
所以,国酒茅台商标不应问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