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川渝合作行动计划、2018年重点任务清单以及此前签订的两地共同推动市场监管合作协议相关内容,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日前积极对接,就加强跨区域商标保护达成共识,并建立5项协作机制,积极推进商标领域市场监管合作。
建立协作互通机制。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商标保护区域合作制度,实行人员互访、信息互享、经验互通,协调解决区域内商标执法协作等问题。
建立品牌互认机制。两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当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川渝两地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涉外商标互相认同,同等对待,实施同等保护。
建立执法互助机制。针对川渝两地企业商标权保护,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中互相给予人力支持;针对疑难案件,双方不定期开展研讨。
建立政企互动机制。在互换线索的基础上,两地市场监管部门与品牌企业加强沟通与联络,形成合力。
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两地每年轮流牵头组织召开跨区域商标保护会议,研究上一年区域合作情况,交流基层商标品牌管理经验,探讨区域合作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