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区委书记、区长唐川主持召开区政府第4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渝北区商标发展奖励补助办法》。
会议指出,为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激励企业争创驰名商标,我区于2011年出台了《重庆市渝北区商标发展奖励补助办法》,并于2017年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商标奖励补助办法的实施,激发了企业创建商标品牌的积极性,提升了我区商标品牌发展的质量。7年来,我区发放奖励补助约1892万元,全区注册商标总量已达37380件、居全市第一,较2011年增长了6倍,现有驰名商标17件、居全市第一。
为适应新时代的需要,促进渝北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区决定起草新的商标奖励补助办法,即《渝北区商标发展奖励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凡在渝北区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商标注册人地址在渝北区的商标权利人,区政府将按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补助。其中,获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奖励50万元/件;获得地理标志注册的,奖励15万元/件;获得国内商标注册的商标权利人,给予800元/件的补助;获得境外商标注册的,给予5000元/件的补助。
唐川指出,开展商标发展奖励补助工作是精细精准服务民营企业的务实举措,对提升全区商标品牌创建运用水平,加快商标培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宣传发动,提高企业对相关政策的知晓度,不断激发各类企业创新驱动活力,大力营造商标强区、商标兴企、商标富民的浓厚氛围,促进渝北经济高质量发展。
区领导廖红军、张广莉、颜其勇、张问伦、马成全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