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苏浙两省市场监管部门,分7组对涉嫌销售侵犯“博世BOSCH”注册商标专用权蓄电池的多家企业、店铺,同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查获销售数量共计4万余个,涉案总金额800余万元。这也是《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签订以来,三省一市的市场监管部门的首次联合执法。
首次联合执法行动的案件线索,来源于合肥市场监管部门的一次执法检查。 7月11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披露了此次联合执法案件的来龙去脉。
2018年11月,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合肥市宝辰电源商贸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一案时,发现涉案蓄电池产品系从博世汽车技术服务(中国)有限公司代工企业上海江森自控国际蓄电池有限公司流出,由宝辰电源贴标假冒“BOSCH”后销往各地。
由于案情涉及江森公司和“BOSCH”商标权利利害关系人博世公司,这两家公司均是异地的外资企业。为了案件能迅速完善的办理,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长三角经济协作的作用,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检查总队的协助下,2018年12月12日至14日对上述两家外企进行了检查,及时调取了涉案的相关证据材料。
经查,博世公司因蓄电池业务产品线升级,于2018年6月与江森公司签署协议,取消了已生效的订单,并给予江森公司180余万元经济补偿,要求其消除该批蓄电池上的博世商标标识和包装物。但是,江森公司在去除上述产品的包装和商标标识后,却将上述无标识的蓄电池继续销往多地。
据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士介绍,当事人贴标后以245元/只价格销售了7只假冒“BOSCH”蓄电池,销售额1715元,尚未销售的407只假冒“BOSCH”蓄电池被扣押,违法经营额99715元,合计违法经营额101430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一条等相关规定,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案件于2019年1月4日移送至合肥市公安局。
根据合肥市这一线索,2019年7月2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与江苏、浙江协调后确定了对该跨区域违法行为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切实提升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紧密协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关注度。
据了解,这次长三角联合执法行动,打破了以往案件调查中如发现涉及其他省市的违法行为,仅将线索以书面材料进行移送、彼此独立办案的传统格局,而是依托微信平台建立了长三角联合行动执法微信群,打破地域阻碍,把办案中的线索情况、取证方向等重要问题及时互通。“下一步长三角联合执法会将重点放在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价格违法、广告违法等社会关注和关乎民生的违法行为上,搭建区域性执法协作平台,实现执法信息实时交流、已办案件信息共享,加大联合执法的密度、力度和强度。 ”省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