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屏了!11月24日晚7时许,新华社受权发布《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全文,记者的朋友圈好友纷纷转发。作为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出台的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的发布迅速在知识产权学界业界引发高度关注,《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的密集报道让《意见》的影响力持续扩大。
11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2019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介绍了《意见》有关情况。他说:“《意见》的出台,为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确立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意见》规定的99条创新举措在知识产权行业内外引发广泛讨论。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马可波罗瓷砖董事长黄建平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权利人,企业获益良多。他说:“品牌和创新是企业发展微笑曲线的两端,知识产权对于民营企业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看到如此高规格的《意见》出台,倍感振奋。”
《意见》提到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黄建平对此深有感触。据了解,他曾先后就“傍名牌”、加强网络侵权治理、民营企业海外维权等知识产权热点问题向全国人大提交建议。
黄建平告诉记者,《意见》在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方面规定了众多具有创新意义的举措,对企业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此外,《意见》对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作出详细规定,对于推动中国企业响应“一带一路”倡议“走出去”具有重要意义。
“有了《意见》指引,像马可波罗这样的国内品牌发展之路必将越走越宽。”黄建平说。
作为一名教师,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徐升权对《意见》中关于专业人才队伍的规定最为关注。他说,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训工作飞速发展,自己所在的学院通过执法培训、律师培训与法务培训,已形成专业人才培训体系,每年培训人员近千名。《意见》明确了人才培训的主体范围,对知识产权律师服务体系作出诠释,是对专业人才支撑知识产权保护最权威的纲领性方案设计,必将推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训工作迈上新台阶。
《意见》的发布获得媒体高度关注,并在互联网上引起热烈讨论。11月24日的《新闻联播》播发了《意见》印发的新闻;11月25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刊登《意见》全文,新华社发表了相关解读稿件……在微博上,关于《意见》的话题主页阅读量24小时内便突破50万次。“太好了!”“强烈支持!”在相关微博下总能看到这样齐刷刷的评论。还有一些网友纷纷留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子箫居士说:“知识产权,无论对于我们自媒体作者还是其他任何行业,都是根本权利!”@江南道黜陟使评论:“就是干这一行的,希望未来可期!”修染Sean评论说:“知产专业,强烈赞同!”
《意见》明确了两个阶段的目标,一是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二是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以上这些目标是中央在通盘考虑后作出的科学决策,既明确了到2022年短期内必须取得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效,也对到2025年中期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目标作出安排,又与社会公众的获得感紧密结合起来,是下一阶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努力方向。”甘绍宁说。他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意见》的传达学习、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确保各项规定和政策措施执行到位、落实到位、见到实效。
直面问题,直击痛点。《意见》确定的目标,展现出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勇气。业界专家普遍认为,《意见》规定的创新性政策措施,将有力地指导和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改革完善工作体系,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让创新主体活力迸发。《意见》的落实,有助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将大力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成为助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力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