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诺贝尔文学奖结果揭晓后,很快传来了其获奖者波兰作家奥尔加·托卡尔丘克和奥利地作家彼得·汉德克的作品要在国内加印的消息。获得一项重要奖项,往往意味着获奖者个人品牌价值与商业变现能力大幅提升,然而获奖者的姓名一旦遭遇商标恶意抢注,将严重影响其品牌价值的实现甚至自身合法权益也受到侵犯。
而在笔者看来,获奖者应当树立良好的姓名商标保护意识,及时申请注册商标,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获奖者的知名度会在得奖后的短时间内得到大幅提升,因此获奖者与其第一时间沉浸在庆祝的喜悦中,不如抓紧时间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将自己的姓名在相关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商标,筑牢防止商标被恶意抢注的保护屏障,以免自己的姓名被他人滥用。
知名奖项重要获奖者的姓名被恶意抢注已非新鲜事。以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为例,笔者在中国商标网查询到,爱丽丝·门罗、鲍勃·迪伦等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姓名已被他人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用于眼镜、帽子、弦乐器等商品类别上。与“莫言”二字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之多,就更不在话下。此类抢注行为不仅可能导致相关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来源产生混淆,也可能会拉低获奖者个人品牌的可信度,减损其个人品牌的美誉度。
笔者认为,与其在他人将自己的姓名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后再去提出数量众多的商标异议、无效或撤销申请,知名奖项的获得者不如未雨绸缪,及时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在本国范围做好完善的商标布局,在主要国家至少提交一件商标注册申请,为今后个人品牌的商标保护与品牌运营打下良好的基础。一方面,拥有了商标权、姓名权等在先权利依据,有关部门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时便更容易识别出恶意注册行为并作出予以驳回的决定,这将大大减少获奖者维权的难度。另一方面,获奖者将自己的姓名注册为商标,也有利于将姓名变成商业运作的品牌资本,未来在与其他机构的商业合作中可将之作为重要的无形资产进行运用。
当然,维权意识也必不可少,获奖者应对自己的姓名商标做定期检索,一旦发现有人将自己的姓名抢注为商标,应及时提出异议、撤销或无效宣告请求,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自己的个人品牌筑牢商标保护屏障。(方 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