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广东本色>> 新闻动态>>>>


浅析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审查员相关制度


  为了应对专利申请量的快速增加,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不断招聘新的专利审查员,至2018年已达8000余人,在数量上仅次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了解美国专利商标局与审查员管理相关的制度和审查机制对于企业获取美国专利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级别制度

  美国的专利审查员分为两类:主审查员(Primary Examiner)和辅助审查员(Secondary Examiner)。审查部门(Technology Center 技术中心)内部分为多个技术组,每个技术组由一名审查主管(SPE:Supervisory Patent Examiner)管理。每个技术小组包括一名审查主管,多名主审查员和辅助审查员。

  刚加入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审查员只是辅助审查员,没有独立发布OA(Office Action)的权限,其经办的所有OA文件都要经过上面的审查主管审核及签字。积累足够经验并通过相关考试后的辅助审查员会被授予有限的签名权限,并被允许签署非最终OA。辅助审查员工作满5年后才有机会成为具有完全签名权限的主审查员,其可以签署所有OA和授权通知。每个技术组的审查主管都具有完整的签名权限,并经常检查和签署辅助审查员的OA和授权通知。

  积分制度

  美国专利商标局利用“积分”制度来考量审查员的工作效率以对其进行评价,积分会影响审查员的奖金、工资及晋升等。通过完成不同的审查任务,审查员可以获得不同的积分。审查任务包括需要具体操作的工作(例如审查意见通知书、审查员答复以及授权)和无需具体操作的工作(例如继续审查请求及放弃)。

  主审查员和辅助审查员的积分构成不同,主审查员主要是通过授权专利获得积分,而辅助审查员主要是通过发送审查意见通知书来获得积分。

  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意图尽量缩短审查程序的目标下,奖励积分最高的是非终审意见,相应地,经继续审查请求(RCE)之后积分的获取会降低。这样的积分政策意味着在审查前期奖励的积分较高,能够让审查员有动力尽快为案件做出最终的审查结论。当然,审查员也无法通过发布连续的非终审意见或终审意见获取积分。

  美国专利商标局主要在财年底对审查员进行积分考核,财年周期为10月1日到次年9月30日,期间每个季度也会进行评估。在最终考核中,达到预期积分的110%至135%,即超额完成业务的审查员可以获得效率奖金,而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积分90%的审查员将会被警告一次。

  在每季度的末尾,尤其是在财年年底,即9月30日评估前夕,审查员会加快处理案件的速度,例如专利授权。不仅如此,由于对审查员的评估是基于其全年专利授权案件的质量检查进行的,所以审查员更倾向于在9月质量检查力度相对较低的时候授权专利。因此有些专利代理人认为在“合适”的时间提交文件给审查员,可能会事半功倍。相应地,申请人也可以在九月末或者其他季度的末尾与审查员安排会晤来讨论困难的案件,会晤给审查员和申请人之间搭建了直接沟通的桥梁,审查员会在会晤后更倾向于协商后授权。

  会晤制度

  美国专利商标局还有一种特殊的审查员会晤制度。审查员会晤通常用于解决专利审查中的通知书问题。例如,审查员误将本应提出的新的拒绝理由错误地发成最终OA。审查员会晤是促使审查员不要使该OA变成最终OA的有效手段。

  审查员会晤的手续相对简单,申请人的代理人只需通过电话联系审查员并预约即可。审查员可能会要求申请人通过传真提交有关会晤事项的大致议程,通常议程内容包含确定申请人希望讨论的问题的特定信息,例如拒绝类型,权利要求编号和引例名称。

  如果辅助审查员对权利要求项特征的解释过于宽泛,或者不理解拒绝OA中使用的引用文献时,此时请求会晤是最有意义的。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将有机会说出期望权利要求项的保护范围,并讨论如何理解对比文件。

  通过会晤,审查员或审查主管会对申请人提出修改建议,以进一步明确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对比文件有问题时,审查员将进行额外的检索以找到新的对比文件并出示拒绝的新依据。通过这样的会晤,可以减少专利审查程序的时间和费用。

  申请人寻求与审查员会晤的另一个常见原因是想要更好地理解审查员的拒绝理由,并且希望通过修改权利要求项以克服审查员的拒绝意见。权利要求项的文字解释因审查员和技术组而异,常常有审查员对申请人的修改方案进行宽泛解释而维持拒绝意见的情况。因此通过与审查员进行有价值的对话,讨论修改权利要求项的意图保护范围,申请人可以在实际提交修改之前收到审查员的意见,以尽量避免因非最终OA的拒绝意见和因相同对比文件而收到最终拒绝意见。这样的会晤不是意图直接影响审查员本次拒绝意见,而是让审查员更充分地了解发明方案,以利于审查员后续的检索和对权利要求项的解释。

  此外,审查员将重新考虑有对比文件的拒绝意见。尽管从某些角度来看,对比文件的某些主张可能涉及到权利要求项,但考虑到整个发明时,可能与申请人的发明在逻辑上并不相关。在会晤中,申请人陈述对比文件组合的不足之处,将有助于说服审查员改变审查意见。

  会晤制度的另一个好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和辅助审查员级别的审查员会晤时会有审查主管出席。因此,在审查员会晤中,申请人有机会直接与有权利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和发出授权通知的审查主管进行沟通。根据美国从业者的经验,进行会晤的代理费的最低费用通常远小于继续审查请求、修改和裁判相关的美国专利商标局费用和代理费,可以通过进行会晤避免不必要且昂贵的继续审查请求和上诉。(王振瑜 邵 琳)

原作者:

来 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19-12-13

共有250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招聘信息--网站导航--汇款方式--联系我们

广东本色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广州市天河体育西路5号骏汇大厦南座12楼G室  邮政编码:510620
电话:020-38981063,38981123,38981113  传真:020-38981033
网址:http://www.gdbs.com.cn    http://www.gdbs.cn
Email:gdbs@21cn.net

一样的天空  制作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