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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清理“假亲戚”——江苏江宁、太仓、常熟维护“法宁格”知识产权纪实


  “我们发现有一家企业字号和公司商标一样,怎么才能维权呢?”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的南京法宁格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法宁格)是一家在国内塑料制品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企业,也是“法宁格”商标权利人。3月初,南京法宁格发现苏州有一家“苏州法宁格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法宁格)。尽管打着“法宁格”的旗号,苏州法宁格却是不折不扣的“假亲戚”。急于维权又不知从何入手的南京法宁格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短短两周内,在江宁区市场监管局的推动下,江宁、太仓、常熟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跨行政区域协作,帮助企业维权,取得显著成效。

一个求助电话
  “王局长,不好意思下班后还给您打电话,有个事想咨询一下,请帮帮我们企业吧。”3月10日晚,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汤山分局副局长王鹏接到南京法宁格负责人郭鑫齐打来的求助电话。“您别急,慢慢说。”王鹏说。
  原来,南京法宁格最近接到不少客户咨询,询问其与苏州法宁格是不是一家。“我们从来没在苏州投资,怎么会有企业也叫法宁格呢?”南京法宁格感到十分困惑。
  登录苏州法宁格的网站,南京法宁格发现该公司网页上的宣传只说是“法宁格”,存在误导嫌疑。为弄清情况,南京法宁格员工3月10日以客户身份前往苏州法宁格的注册地苏州常熟调查。奇怪的是,根据地址却根本找不到这家公司。南京法宁格员工便按照网页上留的电话联系苏州法宁格。
  “你想要买产品是吧?到太仓吧,我的生产基地在太仓。”苏州法宁格负责人表示,“你找我就对了,我们做了好多项目,这个是可以打擦边球的。”
  在太仓,一名苏州法宁格工作人员接待了南京法宁格员工假扮的“客户”。他表示自己公司字号也是“法宁格”,只要工程项目方指定要求采购“法宁格”而不是“南京法宁格”就可以供货,且价格远低于南京法宁格的产品。
  介绍情况后,郭鑫齐在电话里有点激动地说:“他们产品价格那么便宜,材料质量不一定过关。如果别人误以为是我们法宁格的产品,肯定影响我们的声誉,请务必想办法帮我们维权。”

一场连夜召开的案情分析会
  听完郭鑫齐的陈述,王鹏立即让企业准备有关资料,并与江宁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区执法稽查科和知识产权科取得联系,连夜召开案情分析会。
  在初步整理相关资料后,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查明,南京法宁格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地位:公司参与了两项国家标准的制定,是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聚苯乙烯挤出发泡板材(XPS)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十强企业、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泡沫塑料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和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专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南京法宁格早在2003年便在第19类“建筑用塑料管、板、杆、条”等商品上注册了“法宁格及图”商标,2010年又注册了“法宁格”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南京法宁格的“法宁格”商标和企业字号在行业内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2020年,苏州法宁格申请企业名称变更,将字号改为“法宁格”。执法人员初步认定,苏州法宁格作为同行业经营者,又同在江苏省内,理应知晓南京法宁格的商标和字号。其变更企业字号的行为,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与南京法宁格存在一定联系,造成市场混淆,涉嫌不正当竞争。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责无旁贷。”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朱永林表示。
  在案情分析会上,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将情况向上级汇报,并派出由汤山分局和江宁区局知识产权科执法人员组成的小组,带领企业前往常熟和太仓维权。

一次跨越三地的联合维权
  “时间紧迫,你们先去。我们已经联系省局,稍后将对接人联系方式发给你。”3月11日,赶往苏州的王鹏接到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徐勐的信息。没多久,他收到太仓市、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先去太仓。”由此,一场跨越三地的联合维权行动拉开序幕。
  3月11日下午,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对苏州法宁格声称的加工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其实际所在地为太仓一家节能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来到三楼办公区,看到墙上有“苏州法宁格”的招牌,一间办公室的墙上则有5家企业名称的招牌,包括苏州法宁格和太仓本地公司。“我只是借一个办公室给他们使用,我们不是一家公司,也没什么关系。”面对执法人员询问,太仓公司负责人回答。
  执法人员在加工车间未发现使用“法宁格”字样的产品,现场抽取两个批次的产品送检,3月29日出炉的检验结果显示有一个批次产品不合格。
  “我们也接到相关信息,你们来之前两天已着手对这家企业展开调查,情况摸得差不多了。”3月16日,在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会议室里,副大队长沈阳直接切入主题。他介绍,经过快速、缜密的调查了解,该局发现苏州法宁格网页存在虚假宣传行为,迅速固定证据,准备立案调查。
  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和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分析权利人相关材料后,认为苏州法宁格在字号中用“法宁格”字样,属于擅自使用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名称,造成相关公众混淆,涉嫌不正当竞争。
  3月17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赶赴太仓市调查。3月18日,对苏州法宁格法定代表人进行询问,责令其立即申请变更企业字号。3月22日,苏州法宁格企业字号变更流程完毕,企业网站关闭。3月30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向苏州法宁格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树监管执法典范、为企业保驾护航。”“市场监管暖人心、秉公执法为人民。”3月25日,南京法宁格分别给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和江宁区市场监管局送来锦旗。红色锦旗上金光闪闪的字,诉说着企业的心声。
  “效率太高了!真的没想到!短短两周就解决了我们的困扰,市场监管部门保护知识产权的效率令人印象深刻。”郭鑫齐激动地说。
  面对企业的表扬与认可,朱永林表示,江宁区市场监管局一直高度重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设立了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名录,免费为企业提供商标侵权监测、电商平台侵权监控以及跨区域维权保护等服务。接下来,该局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再创佳绩。

原作者:

来 源:

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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