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召开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广西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公布广西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和相关司法办案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0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和刑事诉讼监督等各项检察职能,全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各项犯罪,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技术创新成果,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
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加广西“剑网”等专项行动,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及时批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020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2件49人;起诉43件91人。从起诉案件的情况看,侵犯商标权案件39件87人,分别占90.7%和95.6%,其余4件4人为侵犯著作权案。
同时,广西检察机关注重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立案不当、以罚代刑、久侦不结等问题,对监督公安机立案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件3人,监督撤案4件4人。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绍华介绍,为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全面保护,今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将首次全面推行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鼓励权利人依法参与诉讼,引导权利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效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此外,广西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工商联、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多个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通过建立健全联络员、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及案件提前介入等机制制度,畅通了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信息交流、疑难问题会商渠道,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更为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