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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为保护知识产权竖起“司法之盾”


  4月26日,记者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十三五”期间,全省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70件,其中商标类侵权纠纷229件,专利类侵权纠纷129件,著作权类侵权纠纷98件,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1件,虚假宣传1件,侵害商业秘密纠纷1件等。

  青海省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省份之一,全省法院着眼于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推动完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体系。省高院制定了《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和“三合一”工作方案》,实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由人民法院专门审判机构归口办理制度。2019年5月,省高院与省检察院磋商,联合下发了《关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及归口办理问题的若干规定(试行)》,确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审理。至此,青海省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均已全面实现由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审理的“三合一”目标。

  据了解,全省法院目前已经总体完成一站式相关系统建设,包括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中国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平台、道交一体化平台等12个系统,为当事人提供在线提交证据材料、在线送达、在线质证、在线开庭、在线询问、在线调解等服务,方便当事人诉讼。并根据省高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公开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除法定事由外,所有案件全部公开审理。全省法院统一建立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直播庭审和公开裁判文书率均为100%,提高了知识产权审判的透明度。坚持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市场价值导向,建立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新运用的侵权损害赔偿司法认定机制,合理运用证据规则、经济分析方法等手段,努力提高侵权损害赔偿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协调性和相对性,真正保障权利人恢复到无侵权行为时的市场价值状态,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发挥其阻吓侵权、充分补偿、激励创新的制度效能,在符合故意侵权的前提下,依法支持权利人的惩罚性赔偿要求,让侵权人付出沉重代价。

  青海省高院作为青海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审判工作优势,推动建立健全全社会共治模式,和省市场监管局会签《青海省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形成合力,联手惩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失信主体并制定具体惩戒措施,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促进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高。并按照省上统一安排,组织开展青海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活动,目前已启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录入信息平台所需案件信息,确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到实处,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公安、检察和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打赏等行为,构建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根据青海省《开展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省高院迅速启动专项行动,依法审理各类涉网络直播打赏案件,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有关网络直播打赏现象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判分析,明确网络直播打赏行为的性质认定及责任认定,形成报告报送至省网信办,为研究制定有关网络直播打赏管理规则提供法律意见。

  “十四五”时期,省高院将不断强化政治素质,切实履行职责使命,努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并继续强化意识形态建设,认真做好大要案“三同步”工作,确保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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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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