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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里只有你”?一个能注册,一个不可以?


读完了那不勒斯四部曲,作者是意大利作家埃莱娜·费兰特。这是从2011年到2014年出版的四本书的统称,分别是《我的天才女友》《新名字的故事》《离开的,留下的》《失踪的孩子》。

小说的讲述者是莱农,另一个主人公是莉拉。这对天才女友从6岁认识,在互相支持的60年漫长岁月里,她们一直追求的是做自己。不管这个自己是可爱的、可怜的、可怕的、可悲的、可敬的。她们挣扎着,尝试着,努力着,在世人面前展现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天才莉拉,一个著作等身的作家莱农。

小说中莱农讲述了出现在她人生中的众多人物,父母、丈夫、情人、女儿、同学、朋友,但一直深刻影响莱农人生的却是莉拉。是莉拉10岁时写了第一个故事,影响她成为作家,是莉拉66岁离家出走,督促她记下她们的故事。那感觉似乎就是眼里只有你。

沉浸在小说中的我,看到“眼里只有你”这个商标时,一下子就被吸引了。虽然这真的是个简单的驳回复审案。杭州某公司申请的商标“眼里只有你”因与在先商标“眼里只有你”构成相同商标被驳回。略有特别之处的是,驳回理由还有这一条是,“眼里只有你”易被相关公众识别为宣传用语,不易将其作为商标加以识别,缺乏商标应有的能够对商品来源进行区分的显著特征,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杭州某公司不服,提出了驳回复审。驳回复审依然适用了近似商标和缺乏商标显著性两个理由驳回了该商标的申请。但同时也说明:商标评审案件遵循个案审查原则,其他商标的注册情况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理由。

很多人对此非常不理解,常常会质问同样的标识为什么结果不同,一个注册了,一个就不给注册?感觉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对待。其实还真不是这样。

虽然不知道前一个“眼里只有你”商标为什么获准注册了,可能是因为大量使用而获得商标显著性了,可能是当时审查这件商标的审查员认为可以注册。但不论什么情况,都和后一件“眼里只有你”商标无关,不会影响之后商标能否注册的判断。

每件商标能否注册都是独立判断的。前案可以作为参考,但并不是必须参照。因为缺乏商标显著性的话,注册商标是在任何时候都是可以宣告无效的。实践中,也有很多商标被宣告无效了。换句话说,就算在先商标注册了,也不代表这件商标的注册是绝对正确的,虽然在后商标驳回了,但并不代表在后的决定是错误的。

就本案而言,审查员明明知道前面一个“眼里只有你”商标注册了,还是驳回了在后的申请,说明审查员对这个驳回决定是内心确信的。我也认为在一般情况下,“眼里只有你”不太容易被识别为商标。

虽然我被“眼里只有你”这个表述吸引,也觉得这件商标案有一定的代表性,在这介绍给大家。但我真的更想介绍的是图书那不勒斯四部曲,两个女性的人生,真的值得每个女性来读一下。也许可以从中看到自己。

原作者:

来 源:

张月梅的商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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