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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家菜意外谋和:庭外谈主动提出:一起“谭”,调解条件联营方式可行可能达成一致


  北京饭店“谭家菜”诉四川谭氏官府菜商标侵权案昨日上午9点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看起来咄咄逼人的“谭家菜”却出人意料地主动要求庭外和解,并提出适当降低赔偿额度和寻求双方合作经营。“谭氏官府菜”表示“还需要商议”。法庭昨日没有作出裁决。

  庭审现场

  “谭家菜”首先提出庭外和解

  谭氏官府菜一位参加了庭审的人士告诉记者,庭审气氛还比较缓和。“谭氏官府菜”陈述理由为,谭氏官府菜与谭家菜根本不是一个菜系,在该餐厅包间除了“谭府”外,还有“杜府”、“唐府”等,在菜品上也有很大区别,装修档次也更高。该人士称,“谭家菜”首先提出了庭外和解,并希望双方能够联合经营“谭家菜”这个品牌。谭氏官府菜认为,只要调解的条件和联合经营的具体方式可行,双方有可能达成一致。

  “谭家菜”律师:赔偿额可适当降低

  北京饭店代理律师马翔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有100%的信心打赢这场官司,但深感谭氏官府菜方面提出的“共同把谭家菜发扬光大”的正确性,才提出了庭外和解和联合经营的想法。但目前双方还没有进一步商谈和解与联合经营的方式。

  “谭家菜”在起诉书中提出了50万元赔偿要求,在昨日的庭审中,“谭家菜”主动表示可以适当降低。马翔则具体告诉记者:“40万元可以接受”,但他认为赔偿是庭外和解的前提条件。

  “谭氏官府菜”则对此没有表示明确态度,只是表示“还在商量”。“谭氏官府菜”:撤销商标请求已被受理“谭氏官府菜”已正式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撤销“谭”和“谭家菜”商标的商标评审请求,已经被受理。本报记者杨中明

  新闻链接

  谭氏官府菜三个理由申请撤销商标

  理由一

  “言覃”只是常见姓氏“谭”字的繁体,作为常见姓氏之一的“谭”不具有显著性,不应该作为注册商标由个人独享。

  理由二

  在提供餐饮、保健、食宿等服务的领域,以“谭”字的简体或繁体作为其商标显著部分的服务者也不在少数,因此普通字体的单个“言覃”字不能与其他的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有效区分,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

  理由三

  作为一个菜系的名称谭家菜已经成为餐饮领域的一个通用名称,如同“川菜”、“满汉全席”一样属于社会公有财富。按《商标法》规定,商品通用名称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谭家菜商标争议已经超过5年的时效

  北京饭店代理律师表示,商标争议时效为5年,而“谭”和“谭家菜”注册已经八九年了,目前已超过商标争议时效。当年“谭鱼头”把“谭”字衍化为鱼的图形,以图形注册才成功。

  新闻回放

  北京饭店今年8月一纸诉状将谭氏官府菜北京分公司告上法院,该饭店分别于1995年2月21日、1996年9月7日在餐饮服务类注册了“谭家菜”、“谭府”、谭”三个商标,有效期前者为2005年2月20日,后二者为2006年9月6日。北京饭店表示,谭家菜第三代传人在该饭店谭家菜餐厅,自己才是正宗的谭家菜,谭氏官府菜有侵权行为,要求谭氏官府菜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并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赔礼道歉。而谭氏官府菜在蓉城对媒体表示,自己不是“谭家菜”,而是“官府菜”系列。而且,谭氏官府菜目前在成都、上海、北京等地都开有分店,知名度比谭家菜”高得多,完全不用搭“谭家菜”的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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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成都日报200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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