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有关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统一部署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行动方案,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目前已进入第二阶段,即严厉查处侵犯驰名商标权益案件阶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日前公布了在这一阶段认定的62件驰名商标。 62件驰名商标中,58件为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4件为商标异议案件中认定;57件商标注册人为中国企业(其中:48件商标的注册人为内资企业,6件商标的注册人为港商或台商投资企业,2件商标的注册人为外商投资企业,1件商标的注册人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企业), 5件商标注册人为外国企业(其中:美国1家,瑞士1家,荷兰3家);61件为注册商标,1件为未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