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数字贸易作为数字经济时代对外贸易的新业态新模式,越来越呈现出更加明显的知识技术密集型特征。数字贸易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探索并完善数字贸易知识产权保护路径是我国相关行业领域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期邀请相关专家围绕数字贸易、跨境电商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布局进行探讨,为相关企业开展跨境合作和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提供决策参考。
大局微观
开展高水平区域协作 保护数字贸易知识产权
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助推器,近年来跨境电商等数字贸易市场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数字贸易规则和数据流动性要求与知识产权保护愈发息息相关。因此,探讨高水平区域贸易协定框架下我国数字贸易知识产权的保护路径,有助于企业积极利用区域贸易协定规则,在数字贸易领域赢得更多话语权。
实际上,寻求数字贸易和数据流动性要求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平衡至关重要。数字产品属于技术密集型产品,在数据流通的趋势下,各国产业的转型升级将会对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更多新的要求。区域间的数字贸易协定大多是为了促进贸易便利化,但由于各国数字基础设施存在差异、国家政策环境不同,可能导致各国在数字产品跨境贸易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存在相应的分歧。
在数据跨境流动领域,《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明确了保障数据跨境自由流动,并且对禁止数据存储本地化的例外条款限制比较严格。《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除了明确数据跨境自由流动,还增加了基本安全例外条款。RCEP对于商业数据与金融电信数据跨境流动并未作出限制,但针对涉及公共政策目标与安全利益的数据流动,兼顾了数据安全与自由流动并给予不发达国家规则履行过渡期。此外,在数字产品的非歧视原则方面,CPTPP明确提出了数字产品非歧视性待遇,RCEP则提出了考虑在数字产品待遇领域开展对话。
在数字产品知识产权保护领域,CPTPP对源代码的保护思路是出于避免损害软件所有人的知识产权与商业利益的考虑,因而提出允许网络自由接入并禁止强制共享软件源代码。RCEP则是考虑到,完全禁止源代码公开容易造成数字经济发展中的技术壁垒,不利于营造良性竞争的数字产品市场环境,仅提出在源代码等重要领域开展灵活对话,有条件地进行关键数据本地化与公开数字产品源代码。
在笔者看来,对于数字贸易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应依托于我国现实国情与国际形势,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积极参与贸易规则制定,增强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领域的影响力,以增强全球数字贸易产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领域的话语权:首先,完善跨境数据信息保护机制,明确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其次,灵活应对国际贸易环境,提高数字产品产业国际竞争力;再次,对标国际高标准协定,提升数字治理话语权;最后,探索数据流动便利化措施,带动整体数字产业发展。总之,在数字贸易领域探索兼顾数据流动与信息安全的跨境流动模式,能有效推动数字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探索和创新,通过自贸试验区由点及面的发展,逐步推广数据流动便利化措施,赋能数字产业发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王思语)
一家之言
注重知识产权合规 助力跨境电商出海
跨境电商是一种新兴的贸易业态,跨境电商企业在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大环境、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企业在全球价值链攀升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外部不确定性因素增加,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出海面临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与挑战也与日俱增。
总体上,中国企业面临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显示出快速增长的特点。根据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发布的《2024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调查》,2023年我国企业在美国、欧洲以及其他主要国家和地区涉及专利纠纷的新立案件数量较2022年有较大幅度增加,平均增加幅度高达50%以上。与此同时,我国跨境电商面临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也呈现出日益增加的趋势,表现为如下特点:一是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快速增长;二是涉案企业的行业、地域相对分布较为集中;三是涉商标、专利诉讼案件数量较多。我国跨境电商领域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值得相关企业高度关注。
诚然,知识产权风险应对和合规建设已经逐渐成为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出海的“必修课”,但大量的中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在风险应对和合规建设上仍然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首先,部分跨境电商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不强,导致知识产权侵权或“搭便车”行为时有发生。其次,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对于目标市场所在国家、地区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和政策的研究储备不足。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和政策存在较大差异,企业在处理和应对突发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时,往往缺少对当地法律背景知识和知识产权制度的了解与研判分析。再次,企业对于本国与目标市场所在地的国情等差异性分析不够。企业在合规建设时往往本能地植入本国的法律规定和政策环境,很难得出合适的应对策略。最后,企业结合自身业务流程预判和防范法律风险不够科学,尚未形成成熟的知识产权风险合规框架,可能导致在产品研发或拓展目标市场时面临一系列的法律风险。
在笔者看来,跨境电商企业应注重多元化手段,通过审阅企业合规文档、部门访谈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合规性评估,识别风险并确定风险等级,形成合规风险清单与整改方案,制定企业出海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提升企业出海合规能力。同时,相关企业应全面深入研究以美国、欧盟等主要国家、地区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经贸规则等,制定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海外布局策略。此外,企业应充分利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网络,及时掌握重点国家、地区的知识产权动态信息,并进行分析和预警提示,加强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重大案件的研判,提升重大案件应对能力和化解效果,增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能力,赋能我国跨境电商行业创新发展。(北京理工大学 刘影)
议论风生
在数据跨境交易实务中,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将在数据跨境流转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全国首例涉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明效力的司法案件中,一审、二审法院都判定,原告就涉案数据集取得的登记证书,除了可作为享有涉案数据集相关财产性利益的初步证据之外,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还可作为涉案数据集收集行为合法的初步证据。我国相关企业在承接外国企业的数据处理订单时,对方往往会按照惯例要求国内企业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数据合规审查报告。但自从国内企业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之后,国外企业开始认可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作为代替数据合规审查报告的证明,为开展数据跨境交易节约了不少数据合规成本。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 顾昕
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云计算等高新技术迭代更替,催生商业数据新兴业态的快速发展,保护商业数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降低跨境数据流通风险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商业数据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需要充分考虑数据的开放共享与保护之间的平衡,在权利主体、权利内容、合理使用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是保护商业数据持有人、制造者利益的重要举措,也为有效解决纠纷和防范数据跨境风险提供法律保障。未来的研究可以从技术与法律相结合的角度出发,探索更加智能化、高效率的商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和跨境流通机制,以推动商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不断完善。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筠筠
当前,电子信息、卫星通信、数字技术应用等数字产业领域相关企业,正面临复杂多变的海外知识产权法律环境和严峻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挑战。而一些数字产业企业在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中折射出经验与资源不足、风险防控意识薄弱、能力欠佳、核心技术缺乏等问题,而且面临着海外维权周期长、成本高、取证难等困扰。大力提高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有效提升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和维权能力,成为中国相关领域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支撑。
——中原工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 张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