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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山药农夫到商标赢家:李锋再审胜诉的启示​


导读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一起商标确权案件作出再审判决,引发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的主角李锋,是一位普通的山药种植户,靠着自家种出的优质山药在市场站稳了脚跟。然而,他的另一个身份也令他引人注目——他打赢了一场最高人民法院的商标再审官司。

李锋的故事颇具传奇色彩。他日常的形象就是胸前佩戴着自己品牌“老锄头”的LOGO,这个LOGO同样也是他的商标,并且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然而,当他的商标被他人注册为商标,并且在标识中完整地使用了“老锄头及图”中的农夫形象时,他选择了维权。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李锋均获得不同程度的支持,但最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诉争商标与李锋的涉案作品并未构成实质性相似,李锋的商标维权之路似乎走到了尽头。然而,李锋并没有放弃,他提起了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时认为,李锋的“老锄头及图”作品具有独创性,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而诉争商标中的“农人扛锄”部分与李锋的作品构成实质相似,且红树林公司在申请注册诉争商标前,李锋的作品已经公之于众,红树林公司具有接触到的可能性。因此,红树林公司申请注册诉争商标损害了李锋的在先著作权。

令人惊讶的是,这场官司的赢家李锋并没有聘请律师,而是选择自己出庭。这背后,既有经济因素的考量——再审律师费相对较高,自己出庭可以节省一笔不小的开支;更重要的是,李锋本人对商标问题有着深入的研究和理解。他从开始做品牌时就开始接触商标问题,十多年间处理了自家的商标申请和各种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商标专业知识和经验。

李锋的胜诉,无疑给了许多商标权利人以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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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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