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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巴马县成功注册“长寿巴马”全类商标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 顾艳伟)近日,广西巴马县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由该县注册的“长寿巴马”全类商标正式投入使用。巴马县成为全国第一个将县域公共品牌成功进行商标全类别注册的县。

  据巴马县工商质监局局长廖忠实介绍,随着巴马“世界长寿之乡”知名度迅速提升和长寿养生产业迅猛发展,抢注含有“巴马”字样的商标和冒用巴马品牌的行为不断发生。为了从源头遏制盗用巴马品牌资源、恶意抢注巴马商标的行为,当地工商质监部门向工商总局报送《关于禁止以巴马瑶族自治县行政区划名称进行商标注册的函》,向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含有巴马行政区划名称已注册商标的申请,包括巴马寿星、巴马天成、巴马汤等在内的25件注册商标被商评委全部宣告无效,申请撤销成功率达100%,开了以政府部门作为申请主体提请商标无效宣告的先河。

  为了做好巴马商标护牌维权工作,巴马县以政府名义申请注册“长寿巴马”全类别商标,并获得工商总局核准,据悉,该商标注册范围涵盖商标分类的全部45个类别。该商标的启用,标志着巴马县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迈上了新的台阶。

  巴马县县长蓝海洲表示,以前,部分外地企业抢注以“巴马”为主要字样或特征的商标,巴马县委、县政府无法实现对这些企业的经营行为的有效监管,使得这些拥有“巴马”品牌的外地企业,肆意地拿着“巴马品牌”做推销,严重侵害了“巴马品牌”的纯洁度,误导消费者,其一旦发生违法经营行为,却要巴马“背锅”。随着全类别商标的投入使用,巴马县可以根据本地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质量管控水平,授权相应企业使用“长寿巴马”商标。

  据悉,在“长寿巴马”注册商标启用前,县政府组织工商质监部门牵头起草了《“长寿巴马”注册商标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并于12月7日起正式发布实施。《管理规定》包含了“长寿巴马”注册商标的管理、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对象和条件、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申请程序、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注册商标的保护和附则等内容。

  蓝海洲表示,《管理规定》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维护“长寿巴马”注册商标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巴马”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充分发挥注册商标的功能效益,更好地促进巴马长寿养生和旅游业的发展。

  下一步,巴马县将以《管理规定》的出台实施为契机,积极实施冠名“巴马”产品和服务“企业商标+公共商标”的“一品双标”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执法监管力度,更好地服务巴马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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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中国消费者报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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